2024年与有关国际组织实习生合作项目受理说明

2024-04-01
                    

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(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)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、联合国难民署、联合国开发计划署、联合国粮农组织、联合国儿童基金会、国际电信联盟、国际移民组织、国际农发基金、世界粮食计划署、国际航空运输协会签署的合作协议,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优秀青年到上述组织实习任职。

根据国际组织提供的岗位需求,计划选派实习生188人,其中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8人、联合国难民署18人、联合国开发计划署29人、联合国粮农组织32人、联合国儿童基金会3人、国际电信联盟32人、国际移民组织28人、国际农业发展基金23人、世界粮食计划署4人、国际航空运输协会1人。

项目详情请见官网:https://www.csc.edu.cn/chuguo/s/3215。 

一、受理时间

申请人须于2024年4月10日-25日登录“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”(https://sa.csc.edu.cn/student)进行网上报名,并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。

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2024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指南》有关规定执行。根据《2024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指南》内要求,自本年度起,申请人资格审核和材料审核工作由受理单位负责,受理单位有权退回不真实、不一致、不符合要求的申请。我办将在申请系统关闭后统一启动正式审核。

各项目受理时间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(以下简称留基委)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一致。如网上申请受理时间截止至周末,则书面材料受理截止时间顺延至下星期一。对已截止网上报名的项目,不再受理新的申请。例如:2024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申请时间2024年4月10日-25日,则申请人、推选单位提交纸质材料时间应分别不晚于4月25日(周

为帮助受理人顺利申请,我办针对提前递交申请的申请人材料,提供一次书面递交材料并现场审核材料的机会,方便申请人在申请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材料修改(提前递交书面材料并现场审核时间截止为422日(周15:00)提前审核日期截止以后提交的材料将在系统关闭后统一审核。

二、受理流程

1.申请人在项目申报期内,须同时完成网上申请及线下纸质材料提交仅网上申请,未在受理时间内提交纸质材料的申请无效。

2.申请人在完成网报和推选单位签字盖章后,将纸质材料提交至我办审核。高校师生申请材料由学校留学主管部门(一般为国际交流处、人事处或研究生院)汇总统一提交,如有特殊情况需由学校负责老师联系说明针对高校统一提交的材料,可由校主管部门负责老师联系沟通提前审核工作的方式及截止时间。其他单位申请材料可由申请人本人提交或委托他人代交。

3.项目申报期内,受理单位对申请人材料进行材料审查,对内容齐全、签章规范,符合留基委相关项目要求的申请材料予以接收。

4.受理状态以网报系统通知为准。申请人可自行通过申报系统进行查阅,受理单位不提供查询。


三、纸质材料要求

申请人应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真实有效,如申请人提供虚假、不实材料,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。纸质材料受理后需归档,接收后均不予退还,后续不提供查阅请申请人自行留存备份。

纸质材料打印及装订:所有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/复印单双面打印皆可,无装订要求的项目请使用长尾夹夹住材料左上角固定,不要使用订书机和回形针装订材料。部分合作类奖学金项目对外联系材料装订有特殊要求,按项目要求进行装订。

 

序号

纸质材料清单

备注

1

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

网报提交后直接打印可得,申请人本人务必在该表末尾栏签字。照片直接打印无需另贴。

2

单位推荐意见表

1. 该表在网报打印时由报名系统自动生成。

2. 该表需提供原件,不接收扫描件打印件或复印件形式。

3. 该表应当由申请人所在单位(即推选单位)完成,并加盖单位公章(二级学院及单位部门章均无效)。

4. 由于该表需由受理单位统一网上录入,请申请人在提交纸质原件的同时,将手填内容录入word格式文档,将表格命名为申请人姓名,并发送至邮箱whitechilly@ieas.net.cn,邮件主题为申请人姓名+申请项目类别(如与剑桥合作奖学金)+文件名(单位推荐意见表录入版)录入格式模板下载请下方下载

附件:单位推荐意见表(录入版国际组织类).docx


3

外方录用函/实习合同

详见留基委官网

4

岗位描述

详见留基委官网

5

成绩单(本科及以上)

详见留基委官网

6

最高学历/学位证书

详见留基委官网

7

外语水平证明

详见留基委官网

8

有效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》

详见留基委官网

9

国内及留学所在国出入境记录

详见留基委官网

10

社保及聘用合同

仅在职申请人提供

在职人员需提供有效的社保及聘用合同复印件(缴费单位及合同聘用单位需与推荐单位一致)。社保材料证明打印时间为申请截止当月提供自20231月(合同订立在后的,自合同生效起)至20244月的社保记录。

审核以申请人缴纳社保时长及与推选单位聘用时间为依据进行审核,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及有效的聘用合同


注:社保可通过支付宝或微信小程序直接搜索“社保”进行查询“参保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”,电子版自带社保中心电子印章。

如社保无法体现申请人申请当月的社保记录或工作单位名称,可提供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《企业员工就业参保登记业务核定表》替代(由工作单位登录一网通办查询下载,详情可查阅“上海发布”或“上海社保”公众号)。

 

四、材料递交方式

纸质材料可当面递交,或通过快递寄送至我。申请人需保证材料的真实性,且递交材料齐全方可接收。如因材料准备不齐或虚假不实材料影响递交,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。提前递交书面材料并现场审核仅针对申请人当面递交纸质材料,如材料有问题当场退回。

1. 纸质材料当面递交(提前递交书面材料并现场审核时间截止为422日(周15:00)

接收时间:受理期内,每周一至周五,10:00-15:00,法定节假日除外。

接收地址:上海静安区江宁路245号上海教育国际交流协会一楼受理窗口。

 

2. 纸质材料快递寄送不进行提前审核

接收时间:受理期内,每周一至周五,法定节假日除外。

接收地址:上海静安区江宁路245号国家留学基金委上海申请办公室

收件人及联系方式:老师,18918502174

如材料快递为保证材料的准确性和效性,请尽量寄送顺丰,不接受闪送。

 

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要求,如遇申报材料不真实、不符合项目申报条件、至网报截止日期仍不齐全、逾期提交等情况,将不予审核受理。为避免影响申请人递交材料,请申请人务必尽早完成系统内及书面材料递交。现场递交材料时如等候人员较多,烦请耐心等待。申请期间咨询量及受理量较大,如未能及时回复邮件或接听电话请各申请人谅解。

 

国家留学基金委上海申请办公室

联系人寒老师

咨询电话:021- 52137878-201/211;18918502174

咨询邮箱:whitechilly@ieas.net.cn

中国上海市江宁路24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