参 展 程 序
1、参展商须首先填妥 “展位登记表格”、“院校信息表”、“院校代表信息表”,
签名或加盖公章后于2007年6月1日前传真或电邮至主办单位;
申请表下载:
展位登记表格 
院校信息表

院校代表信息表 
2、主办单位在收到“展位登记表格”后两天内,向参展商发出“确认函”及“付款通知书”;
3、参展商收到“确认函”及“付款通知书”后一周内,向主办单位支付50%的参展费用,余款及其他相关费用(如:广告费,讲座费,展台助手或翻译费等)将于2007年7月7日前全额付清;
4、主办单位在收到费用后,向参展商发出“展商须知”及其他相关材料,并根据“先来先到”的原则确定展位安排;
5、参展商如需要“展台助手/讲座翻译”、“会刊广告”、“住宿”、“货品承运”请点击右边栏目中的相关链接。
讲座安排

展台助手/讲座翻译

会刊广告

住宿

货品承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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